大额医疗费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4年为44000元)以上至15万元之间部分的医疗费。
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的标准为(2004年44000元)以上至15万元之间部分的审批金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