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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支取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1、 职工档案关系所在部门开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管理部集吕封存户专管理人员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3、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5、 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6、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封存满两年支取的职工可直接到其公积金封存的管理部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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