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就医的全部票据和盖有“医保章”的处方、检查结果及《医保证》(复印件)等资料交到我公司,汇总后到社保办理结算手续。
门诊特殊病(Ⅰ类)和(Ⅱ类)的医疗费分别于每月和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