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政策法规 服务特区 招聘求职 员工天地 外企论坛 网络导航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服务特区 > HR服务类 > 保险 > 社保统筹1 正文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门诊就医
 

  1.就医:

  需在经备案的一所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每次就医后,均需到该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进行就医费用登记确认。

  2.费用结算:

  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后遗症)的门诊费用,其结算方法与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结算方法相同。

 

 
 
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51号合众大厦C座6-7层
电话:86-022-83280090
网站联系电话:86-022-83280090-607
津ICP备 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