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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3-07-26]作者:TJFEESCO浏览量:56

一、            到外企档案部办理初胎证明所需材料(档案在外企):结婚证、身份证、存档凭证。

 

二、            一孩生育服务证(生育指标)办理所需材料:带着双方单位开的初胎证明和医院的开的妊娠诊断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计生办办理指标一孩证,其他要求的材料根据各街计生办规定来定。

 

三、            办完一孩证后,带着本人社保卡到指定社区医院立本并开通生育保险(怀孕在84天内的)。

 

四、            外地生育指标或怀孕超过84天的需去和平社保作妊娠登记(开通生育保险)。

所需材料为:1、妊娠诊断证明、化验单或B超报告(盖生育保险专用章、诊断证明章);

2、社保卡、生育指标、代办人身份证(三个证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注:如是外地生育指标需加盖天津市计生委的章(居住地街计生办盖章)。

和平社保地址:和平区新兴路13号天赐园8号楼底商;

 

五、            住院登记所需材料:是指没联网结费的(本市3天之内,外地5天之内):

住院证(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妊娠登记表、社保卡、一孩服务证、代办人身份证(三个证的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上)

 

六、            产前、住院、津贴申报要求:

 

1、产前检查:产假休满再申报(只报检查费)

1)申报要求:联网结费没超1100元,还有全额垫付的票据。

2)需要提供的材料:挂号单、蓝联收据、清单明细(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生育住院及津贴:产假休满再申报

*1)没联网结费住院生育的(异地生育和本市节假日期间住院又出院的)

2)(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一孩服务证、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办理的生育住保院登记表,出院小结、手术诊断证明、蓝联收据、总清单明细(盖生育保险专用章、手术诊断证明要有诊断证明章)

 

3、津贴:产假休满再申报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一孩服务证、社保卡)复印件,出院记录、手术诊断证明、(盖生育保险专用章、手术诊断证明要有诊断证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