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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园地

浅析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2-11-12]作者:浏览量:56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和商务委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国企科学发展健康运行、经营管理廉洁高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在工作中,我们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在思想上有新境界,在理念上有新认识,在素质上有新提高,使国企领导干部成为促进国有企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主心骨,切实担当起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崇高历史使命。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加强国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排头兵的现实需要。当前,是国有企业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阶段性成果、保持国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企业领导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凝聚力量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攻坚战;有利于解决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形成当好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排头兵的强大力量。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格管理好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就是强调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党章的前提下,必须执行更加严格的纪律。我们只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才能把对国企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正呈现出涉及面更广、手段更隐蔽、情节更恶劣、后果更严重等特点和趋势。《廉政准则》所要求的、禁止的,看似平凡,实则关乎大节,正是国企领导干部安身立命和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才能促使国企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行动准绳,以反面典型为前车之鉴,紧把“关口”,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具有国有企业工作特色的惩防体系。

二、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科学性

(一)正确处理好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不动摇,牢牢把握促进国企发展的历史新机遇,不断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局面。要通过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促进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立党为公、廉洁从业,在完成新的历史使命中更好地发挥中坚和骨干作用。在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国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制约经济发展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国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正确处理好严格要求和保护干部的关系。要在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地实施好《廉政准则》的同时,认真执行我们党关心、爱护干部的一贯方针,对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把监督干部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支持鼓励国企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保护干部锐意改革、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正确处理好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增强自律抗体的有效方法之一。公司党委通过请专家讲授党史、组织观看反腐警示录像片、全员开展“红色之旅”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进一步树立革命主义、爱国主义高尚情操,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党员荣誉,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和党的先进性。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证。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必须首先立足于自律。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与此同时,要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把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置于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强化外部监督,把廉洁从业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习惯和自觉追求。

(四)正确处理好执行制度和创新制度的关系。在抓好《廉政准则》的全面贯彻落实的同时,要围绕促进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这个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结合当前形势,要着重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要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抓住责任主体、责任分解和跟踪督查三个环节,“横到边,纵到底”,拓展延伸至各职能部室和分公司,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年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公司党委进行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风险防范机制。防范财务金融风险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防控重点。公司党委深化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力求从源头上用制度把好关口。(1)坚持“三重一大”项目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2)实行“会计轮岗制度”常态化;(3)企业网上银行实行分层管理,密钥须2人方能启动;(4)审计部定期不定期抽检主业部门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状态,确保企业资金安全;(5)计财部半年对主业部门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专项审计;(6)制定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补贴及报销管理办法》等等。上述制度、措施,主要是为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洁风险的预警分析,全面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形成全面规范的“制度链”。要善于从查办案件和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容易引发领导干部不廉洁问题的“病灶”,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从源头上铲除不廉洁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三是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化企业用工和干部任用制度的改革。(1)对企业招录用工坚持“逢进必考”原则,以笔试、面试测评成绩作为衡量标尺,有效防控了企业进人方面人情风的困扰;(2)在干部任用上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公司党委已经连续几年推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运行机制,每个竞聘者都要通过自荐、演讲、评委打分、公司领导班子和员工代表民主测评各环节,实现了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干净运行,做到了既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政策,又旗帜鲜明地鼓励创新者,支持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有力地营造了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同时既要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又要发挥上级监督、党内监督的作用,探索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坚持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等监督方式,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

(一)抓好宣传教育,促使《廉政准则》深入人心。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廉政教育日、以及举办辅导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系统学习,使国企领导干部深入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做到“头脑中印象深、心目中记得住、思想中有触动、行动中肯落实”。教育要突出个性化,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刚性约束。要搞好对照检查。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强化国企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要开展集中检查,结合对各部门、分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同步开展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深化作风建设和提高执行力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要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要严肃执行纪律,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国有企业“一把手”要自觉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作学习的表率,全面熟悉和了解《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作落实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其他领导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